辛二、能依学者之相
分五:一、弟子德相具足之功德及不具之过失 二、必须具足德相之根据 三、宣说德相之差别 四、摄为四种德相 五、宣说须了知能依之相
【第二,能依学者。】
壬一、弟子德相具足之功德与不具之过失
【《四百论》曰:“说正住具慧,希求为闻器,不变说者德,亦不转听者。”】
《四百论》中说:具足正住、具慧及希求的人,则堪为闻法之器。具此三德,便不会把说法者的功德变为过失,也不会将听众的功德转为过失。
【《释论》[1]解云:“说具三法堪为闻器,若具其三,则于法师所有众德,见为功德不见过失;犹非止此,即于德众所有功德,亦即于彼补特伽罗,见为功德非见过失。若不完具如是器相,说法知识虽极遍净,然由闻者过增上故,执为有过,于说者过反执为德。”】
《四百论广释》中解释:这是说具足三法,则堪为闻法之器。如果具有这三法,则对法师的众多功德将见为功德,而不见为过失。不但如此,对于具功德的听众,也将见为功德,而不见过失。如果不具足如此的法器德相,即使说法的善知识极为清净,也会由听者自身过失的力量,执著为有过失,或者,对说法者的过失反而执为功德。
壬二、必须具足德相之根据
【是故纵得完具一切德相知识,然于其师亦难了知。若知彼已能亲近者,必须自具是诸德相。】
因此,纵然依止了具全一切德相的善知识,也对其师的功德难以了知。若欲了知师长的功德而能亲近,则必须自己具足此等德相。
归纳:
修学圆满之道的弟子需要具足德相,因为:如果自己不具德相,即使善知识具足德相,也难以了知。
壬三、宣说德相之差别
【其中正住者,谓不堕党类。若堕党执,由彼蔽覆,不见功德,故不能得善说妙义。如《中观心论》云:“由堕党恼心,终不证寂静。”堕党类者,谓贪著自宗、嗔他法派。应观自心,舍如是执。】
其中“正住”,指不堕党类。如果堕入党类偏执,则会被偏执障覆,见不到善知识及法的功德,由此不能获得善说妙义。如《中观心论》所说:“由于堕入党类而恼乱自心,终不能证得寂静涅槃。”“堕党类”,指贪著自宗、嗔恚他宗。学人应观察自心,舍弃如是的偏执。
【《菩萨别解脱经》云:“应舍自欲,敬重安住亲教轨范所有论宗。”】
《菩萨别解脱经》中说:应当舍弃自己的想法,对亲教师及羯磨阿阇黎的所有立宗,敬重安住。
【若念:唯此即完足耶?虽能正住,若无简择善说正道、恶说似道二事慧力,犹非其器。故须具慧解彼二说,则能弃舍无坚实品、取诸坚实。】
若想:只是“正住”就足够了吗?
答:虽然心能正直而住,但如果没有拣择善说真实道与恶说相似道的慧力,则仍非法器。因此,必须具有慧力能拣择真实道和相似道,才能舍弃无坚实的品类而获取坚实。
虽然心无党类偏执,但如果不具足拣择真实与虚假、有义与无义等的智慧力,则在闻法之后,仍不能如法取舍,离过修德。
【若念:仅具二德足耶?纵有此二,若如画中听闻法者,全无发趣,仍非其器,故须具有广大希求。】
若想:只是具有“正住”和“具慧”就足够了吗?
答:虽然具有这二种德相,但如果像图画中的听法者,无动于衷,内心根本不趣入,则仍非法器,因此必须具有广大的希求。
壬四、摄为四种德相
【释中更加敬法法师、属意二相,开说为五。若如是者,可摄为四,谓于其法具大希求,听闻之时善住其意,于法法师起大敬重,弃舍恶说受取善说。此四顺缘,谓具慧解。弃舍违缘,谓正直住。】
《四百论广释》中,还加上恭敬法和法师及属意二相,说为五相。如此,可归纳为四相,即:对法具大希求,听闻时专注于法,对法和法师起大敬重,弃舍恶说、受取善说。其中,能生第四相“弃舍恶说、受取善说”的顺缘,即是具有慧解;弃舍其违缘,即正直而住。
“属意”,令心专注于所缘上。“违缘”,指“弃舍恶说、受取善说”的违缘,即党派偏执。
《水木格言》说:“无慢寂静调柔,堪为真正法器,水不住于高岗,汇集低洼地带。”“不敬上师之人,纵通百论无义,水中枯树百年,不会生出绿叶。”故学人应具恭敬的品德。
壬五、宣说须了知能依之相
【是诸堪为尊重引导所有之法,应当观察为具不具。若完具者,应修欢慰;若不具者,须于将来能完因缘励力修作。故应了知能依诸法,若不了知如是德相,则不觉察,由此退失广大义利。】
此等堪为善知识引导的品德,应当观察自己是否具足。如果全部具足,则应当修欢喜庆慰;如果不具足,也应当励力修作在将来能得圆满的因缘。因此,应当了知能依止善知识的诸种德相。如果不了知如是德相,则不觉察自身的状况(对不足之处不知励力完善,对具足之处不知修习欢喜,勉励自己进步),由此将退失依止善知识的广大义利。
因此,在了知具相弟子应具的德相之后,应当反观自身,励力完善。
归纳:
修学菩提道一切支分的弟子,须具足法器德相,因为若不具足德相,则将空耗一生。
比喻:在坏器中虽倒入纯净牛乳,也将漏失而无法留存。
[1]《四百论》和《释论》分别为圣天菩萨及月称菩萨所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