木商某(戒淫汇说)
【原文】嘉靖末,宜兴节妇陈氏,有姿色。一木商见之,百端诱饵,知不可犯,乃夜掷木其家,闻官以盗,又贿胥吏窘辱,以冀其从。妇日夜祷玄坛 〖指道教的斋坛〗,一日梦神曰:“已命黑虎矣。”未几,木客入山,有黑虎跃出,越数人而食之。
[按]此等恶人,投畀豺虎,固不足惜。独惜其白发高堂,红颜少妇,在千乡万里外,哭望天涯,骸榇俱无着耳。客居之士,所当痛心而镂骨矣。
【译白】明嘉靖末年,宜兴有一个贞节的妇女陈氏,长得很美丽。一个木材商人看见了,多方引诱,想得到她。但陈氏品德坚贞,不容侵犯。这个木商就在晚上把木头扔到她家中,到官府诬告她偷盗,又贿赂衙门中的官吏羞辱她,希望陈氏能够顺从。陈氏日夜祷告,求上天救助。一天梦到天神说:“我已经命黑虎去惩罚他了。”不久,木材商人入山时,有一只黑虎跳出,越过几个人把他吃了。
[按]这种恶人,被虎豺吃掉,固然不可惜,只是可怜他家中上有年老的父母,下有年轻的妻子,在千里之外苦苦等待他回去。怎耐生不见人,死不见尸。客居他乡的游子,对这种痛苦应该刻骨铭心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