邬忆川(节义传)
【原文】四明邬忆川,讳孟震,年二十九,丧妻何氏,誓不更娶,终身不复齿男女事。妇有再醮者 〖再醮(jiào),丈夫死后再结婚〗,挟赀以通。勃然曰:“若愧为妇 〖若,你〗,奈何污吾?”暮夜有奔之者,厉声叱去,亦竟不与人言。夜携两儿,萧然并卧,俨若寡女。当事者 〖地方当政者〗时赐粟帛,匾其门曰义夫。子元会,仕至新安太守。
[按]按婚义,男子亲迎,再拜奠雁,盖取一与之齐,终身不改之义。非独妇道为然,夫道亦然也。顾男子以继嗣为重,一经丧偶,内助无人,不成家道。故于服终后 〖指丧期结束〗,不得已而开续娶之途。非因世间男子为政,私自从宽也。
嗟乎!人或桑弧未设 〖指没有儿子〗,井臼 〖指家务〗 难操,是亦遇之穷耳。苟或不然,则夫妇之伦,原系人道之始,奈何使乾坤之正气,独听巾帼者主张,而须眉男子,皆屏息以藏耶。卓哉邬君!愿拜下风矣。
【译白】四明有一个人叫邬忆川,名孟震,二十九岁时,妻子何氏死了。他发誓不再娶亲,一生不谈男女之间的事。有改嫁的女人带着财物想嫁给他,他生气地说:“你真是有愧女人的名节,为何来沾污我?”有时,晚上有些女人跑来想与他私通,他就严肃地责令她们离去,但也不声张。独自带着两个儿子安然入睡,就像守寡的妇女一样。地方官常常会接济他一些米面布匹,并送了一块题有“义夫”两个字的匾给他。后来,他的儿子元会,做了新安太守。
[按]根据《礼记•昏义》中讲的理论,男子娶妻时,必须亲自到女方家中迎接新娘,入门后向女方家长礼拜,献上一只大雁作为信物。这种礼仪内在的寓意,应该是含有“一旦与女子结为夫妇,终身不改”的意思,并不是仅仅要求女子从一而终,做丈夫的也应该这样。
考虑到男子承担着传宗接代的重任,一旦妻子死了,无人持家,难以尽到孝养父母、抚育子女的义务。所以在妻子的丧期结束后,不得已允许男子再娶。这样做并不是由于男子当政而私自放宽对男子的要求。
唉!家中主妇去世后,若没有儿子支撑门户,或是由于无人操持家务,在这种困窘的境遇下,迫不得已才续娶后妻。如果不是这个情况,则夫妻结合本是人道的基点,为什么乾坤的正气全有女子伸张,而堂堂男子却回避呢?邬忆川先生真是卓而不群的伟男子啊!我甘拜下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