莆田二生(欲海晨钟)

【原文】莆田有表兄弟二人,同学甚厚,甲貌丑而富,乙貌美而贫。甲求继室于富家,必欲观婿始允,甲恳乙代往,富家许之。将婚,又欲亲迎,复恳乙往。

方至,天忽大雨,而隔岭难行,乃止婿宿。乙谦让至再,又不敢明言取辱。而富家恐失吉期,即欲成礼,乙固辞,不听。及寝,不敢解衣。次日雨益甚,仍留宿,复不敢近。第三日迎至甲家,甲怒,奔告于县。

县令雷应龙鞫之,乙泣诉真情,验知非伪,乃谓甲曰:“汝妻既同彼宿,义不可归汝,汝不患无妻。”又谓乙曰:“子不欺暗室,天以是女畀汝 〖畀(bì),给予〗,聘金吾代偿也。”乃以三十金与甲,而令乙为夫妇。

[按]欲欺外家者,弄真成假;不欺朋友者,弄假成真。

【译白】福建莆田县有一对表兄弟,二人同学,关系很好。其中,甲容貌丑陋但很富有,乙容貌俊美但很贫穷。甲想娶一个富家女儿作继室,但对方一定要先见到人才答应。甲就恳求乙代替他前去相亲。对方看到乙后,就答应了。结婚迎亲时,甲又恳请乙代他前去。

乙刚到女方家,天忽然下起了大雨,由于两地隔着高山难以回去,就让乙住在女方家中。乙再三谦让不肯,但又不敢说明真相招致屈辱。女方家中怕错过良辰吉日,想立即成亲,乙竭力推辞也不行,只好拜堂了。晚上睡觉时,乙不敢造次,只好和衣睡下。第二天,雨下得更大了,只好再留宿一晚,但仍然不敢靠近新娘子。第三日迎娶到甲家时,甲非常生气,跑到县里去告乙。

县令雷应龙亲自审问,乙哭着把事情讲了一遍。县令查证以后,对甲说:“你未婚妻既然已经与乙结婚了,从道理上讲就不能再嫁给你了。你也不愁找不到老婆。”然后又对乙说:“你为人不做亏心事,所以上天把这个女子赐给你,聘礼由我替你偿还。”于是就给了甲三十两银子,让这个女子与乙结为夫妇。

[按]想欺骗对方,反而弄真成假,失去了妻子。不欺骗朋友,却弄假成真,得到了妻子。